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责任,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推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火灾防控能力。
二、整治范围
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重点是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高层及地下建筑、施工现场临时活动板房住宿人员超过3人的施工工地。
三、整治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12月31日前,各项目要组织召开在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会议,特别是要分析研判在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形势,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广泛动员部署,根据相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教育、引导参建责任主体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
(二)全面检查阶段(1月1日至2月15日)。县住建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在建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查清存在问题,切实掌握有关情况,进行分类统计,依法整治火灾隐患。同时,各参建单位要大力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执法和隐患督改,确保各类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2月16日至2月底)。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项目要对此次专项行动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汇总分析,梳理总结,形成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期间,县住建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将联合对各项目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