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化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成果,通过两年“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市场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乱点乱象整治,有效治理“三包一挂”行为,强化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范合理、竞争有序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发〔2021〕1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全市建筑市场“三包一挂”整治办公室,负责《市建筑市场“三包一挂”整治两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负责“三包一挂”整治相关事宜的协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三包一挂”两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负责《“三包一挂”行为专项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三包一挂”行为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及处理情况汇总台帐》的统计和报送。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党委委员、建管股股长
监察大队队长
勘察设计股股长
质安站站长
房管股股长
安全法规股股长
市政站站长
征收办主任
住保所所长
村镇股股长、PPP办公室主任
供排水总公司经理
二、整治内容
本辖区内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覆盖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施工现场等环节。对被纳入重点监督、上年度动态核查不合格、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重点检查。
(一)违法发包。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1.建筑工程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
3.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设置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条款;
4.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
(二)违法分包。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3.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4.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三)转包。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情况,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