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工作方案(2)
(4)在高温、降雨、大风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防雷、防暑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温红色预警时,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遇有5级及以上强风、暴雨、浓雾、冰冻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作业与悬空高处作业。恶劣天气后,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进行维修保养。
(5)积极推广应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鼓励使用临边红外线报警系统、智能安全门锁、机器换人、在线监测等新技术、新工艺,淘汰部分高处作业操作难度大、安全隐患较多的工艺和设备,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各项目全面排查高处作业等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五落实五到位”。
(二)第二阶段。2022年1月1日至7月30日,对高坠、物体打击等隐患深入治理。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实行重点监督,严肃查处、及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