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为了使人大信访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办信接访工作制度
(一)办信接访工作要严格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基本原则。信访事项属于哪一级行政机关负责有直接管辖权和直接处理责任,即由哪一级行政机关负责处理; 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即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
(二)要及时、认真、负责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办信。办理群众来信的基本要求: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真工作程序登记,准确交办,妥善处理,及时答复。
1、拆封。当时来信,当时拆封,加盖收信章。拆封后,把来信速阅一遍,以便对要信、急信及时处理。拆封时要注意:
(1)随信寄来的证件、现金、各种贵重物品,要逐一清点核对,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要保持信封和邮票完整,以便佐证投信时间和地址。若发现原信封无邮票,应予注明。
(3)信封与信纸一并装订。有转办函或套有信封时,也应装订在一起。
(4)来信如缺张少页,要注明。
2、阅信。阅信时要集中精力,认真细致,直到了解了来信的全部内容为止。对于重复来信,如果不是内容完全相同的印刷信和复制信,都要同初信一样细看,看其是否又提出新问题 、新要求、新意见。
3、登记、阅信后要在来信登记簿上按照项目填写来信的基本情况,处理来信的登记薄属于保存查考的信访档案资料,必须用钢笔,毛笔、圆珠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填写。登记内容时 ,要注意做到言简意明,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条理分明,一般要登记清楚人物、时间、地点、主要内容。
收到与信内容相同的重复来信,要注明收信时间、数量、办理情况,若有新的内容,则应补记。
如果来信有领导批示、上级发函,或信内夹证件、现金、文稿和物品的应逐一登记。已有处理结果和已向上级机关作了汇报的,应注明,以便查考。
为了使人大信访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办信接访工作制度
(一)办信接访工作要严格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基本原则。信访事项属于哪一级行政机关负责有直接管辖权和直接处理责任,即由哪一级行政机关负责处理; 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即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
(二)要及时、认真、负责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办信。办理群众来信的基本要求: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真工作程序登记,准确交办,妥善处理,及时答复。
1、拆封。当时来信,当时拆封,加盖收信章。拆封后,把来信速阅一遍,以便对要信、急信及时处理。拆封时要注意:
(1)随信寄来的证件、现金、各种贵重物品,要逐一清点核对,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要保持信封和邮票完整,以便佐证投信时间和地址。若发现原信封无邮票,应予注明。
(3)信封与信纸一并装订。有转办函或套有信封时,也应装订在一起。
(4)来信如缺张少页,要注明。
2、阅信。阅信时要集中精力,认真细致,直到了解了来信的全部内容为止。对于重复来信,如果不是内容完全相同的印刷信和复制信,都要同初信一样细看,看其是否又提出新问题 、新要求、新意见。
3、登记、阅信后要在来信登记簿上按照项目填写来信的基本情况,处理来信的登记薄属于保存查考的信访档案资料,必须用钢笔,毛笔、圆珠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填写。登记内容时 ,要注意做到言简意明,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条理分明,一般要登记清楚人物、时间、地点、主要内容。
收到与信内容相同的重复来信,要注明收信时间、数量、办理情况,若有新的内容,则应补记。
如果来信有领导批示、上级发函,或信内夹证件、现金、文稿和物品的应逐一登记。已有处理结果和已向上级机关作了汇报的,应注明,以便查考。
4、处理。根据来信内容,或呈送领导阅批,或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有关部门处理。
当天的来信要当天处理完毕,不能积压,如有特殊情况,可延时处理,但最长不超过二天。
5、答复。来信转办后,应立即填写答复函,告知信访人信件转办情况,请其直接与承办单位联系。承办单位回报后,要及时把结果答复信访人。
(四)接访工作程序。接待来访的基本要求:热情接待,认真听记,恰当处理,对来访人做好思想工作。
1、热情接待。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要求,不论是否合理,能否解决,都要以满腔热情的态度进行交谈。接待人员要以人民勤为员的姿态,使来访群众感到象在自己家里和 亲人谈话一样。如果来访群众由于各种原因而发脾气,语言激烈,接待人员也应以礼相等,切忌简单急躁、生硬粗暴、训斥责骂、马虎敷衍、推拖了事,更不能拒人于门外。要引导对方慢慢 讲。对一些错误的、无理的言行应当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
2、认真听记。通过听问的方式,把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搞清楚,并记录下来。接谈前,先请来访群众填写“来访登记表”,接谈时,要耐心听,认真记,要让来访群众把 话说完,把问题讲清楚。如果来访群众由于文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的限制,对某些问题,特别是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或重要情节请得不清楚,则要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他们把问题讲清楚。 对于重访,尤其是一些“上访老户”,要认真听其陈述,看他们有没有反映新的问题,原来反映的问题是全部没有解决,还是解决了一部分。要理解来访群众的心情,耐心地听完 他们的陈述,不要急于回答和反驳。听完后,要把重要情节归纳起来向上访人复述,然后交代准备处理的方法、程序,使上访人放心、满意。
不论是个人来访还是集体上访,是初访还是重访,都要认真地把所反映的问题记在接访登记薄上。如是重访,要注明日期,如有新的问题和要求则应补记。
3、恰当处理。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作出符合党的政策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群众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具体要求是:
(1)来访群众提出的询问或其它比较简单明了的问题,能当即答复解决的应予以答复解决。
(2)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由所在地领导机关和单位处理的,可介绍来访人到有关部门或单位接待处理。
(3)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很急或遇到意外情况,需要尽快作出处理的,可通过电话向有关单位进行核对,弄清有关情况后酌情处理。
(4)来访群众反映比较重要的、典型的问题,要及时整理材料或编写《信访反映》,送领导批办。
(5)来访群众要合理,政策允许,应该解决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查明情况后,督促有关单位处理。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的,应联系安排,组织落实,并动员来访群众 回原单位,等待处理结果,以免盲回走投,劳民伤财。
(6)对集体串连上访的群众,要向他们宣传《信访条例》的规定,动员多数人回去,留下一个两个人(最好不超过五人)反映情况,必要时也可请有关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来协同做 工作。
(7)对少数无理取闹、扰乱社会治安和机关办公程序而屡教不改的人,经请示领导同意后,由当地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 区、单位或监护人将其带回。
(8)来访群众留下的申诉材料,需要转办的,应及时办理。有关身份证明或其它证件,看后应退还来访人,必要时可请来访人将有关证件复制或复印留下,以便送阅材料时附上,供 领导判断处理。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群众来访,既有实际问题,也有认识问题,因此,既要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也要耐心半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继续做好来访者 的思想工作,要对来访群众进行党的政策的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做来访群众的思想工作时,还应注意上下结合,发动多方面的力量,特别是对一些上访老户,更要上下一致,同心协办地做好 工作。
(五)搞好常委会领导接待日活动。要按《常委会领导轮流接访日程安排表》的安排,通知值班领导依时到场接访,并配合领导做好接访工作。
(六)做好报表统计工作。要每季度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按性质分类统计,编写《来信来访简况》,向常委会汇报。
(七)根据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每季度编写一期《群众信访综合反映》,向常委会汇报。
(八)每月向承办单位催办对群众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半年通报一次。
(九)及时从群众来信来访 中筛选出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信访反映》的形式向常委会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