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基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公司在人力资源方面的基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 本制度共分十五章,包括总则,招聘,试用与转正,培训,考核,调动,干部任免,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岗位职责、薪酬及福利,考勤,通勤,通讯,奖罚,申述和附则。
第二章 招聘
四、 招聘的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
2、 择优录用,唯才是举,宁缺毋滥。
3、 规范化、程序化。
4、 干部和主要岗位要求具有正规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或五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同类岗位工作经验
五、 人员需求确认
1、 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规划,确定本部门人员编制,增补人员。
2、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总经理批准进行的人才储备。
3、 因人员离职、调岗而增补人员。
4、 因部门工作量的增加,现有人员不能完成,确需增加人员。
六、 招聘程序
1、 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主管副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2、 人力资源部接到总经理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后,优先以内部招聘或调动的方式解决,报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 若不能以内部招聘或调动的方式解决,则组织对外招聘。
七、 招聘方式的选择
1、 专场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30人以上的招聘,在报纸打1/4版及以上的广告,公司无场地时,招聘地点选择在地处交通便利地点的酒店。
2、 报纸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15—30人以上的招聘,在报纸主要版面打1/8版及以下的广告,招聘地点在公司。
3、 人才市场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15人以下的招聘,在人才市场或在报纸次要版面打1/8版及以下的广告,招聘地点在人才市场或公司。
八、 招聘的组织及分工
1、 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包括:
(1) 整理招聘广告内容,报常务副总批准。
(2) 回答应聘人员的电话提问,包括公司地址、来公司的路线、工作时间、岗位职责等,但不包括工资待遇。
(3) 组织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4) 提出面试计划,包括主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并具此组织实施。
(5) 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6) 通知录用人员按指定时间报到。
2、 分工
(1) 人力资源部和常务副总负责筛选和初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
A. 应聘者的知识背景,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
B. 应聘者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是否符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C. 应聘者的个性品质、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倾向、求职动机、协调沟通能力等。
D. 应聘者是否适应公司企业文化。
(2) 人力资源部汇总初次面试结果交二次面试人员。
(3) 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和主管副总负责二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
A. 应聘者对应聘岗位所需知识的掌握情况。
B. 应聘者胜任工作的能力和工作经验。
C. 应聘者对行业、专业的了解程度。
必要时,一次面试和二次面试可合并执行。
(4) 对应聘经理级以上干部和高级人才的面试最后必须经由总经理综合考察后作出录用决定。
(5) 人力资源部和常务副总依据《人员增补申请表》中的用人标准和公司的员工行为规范对人员的录用拥有否决权,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依据岗位职责对人员录用拥有决定权,总经理拥有最终裁定权。所有人员的录用决定均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6) 除人力资源部,任何部门无权招聘人员,特殊情况应报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试用与转正
九、 新员工上岗前三天为见习培训期。培训时间及内容如下:
1、 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教育,时间为一天,内容包括:
A. 介绍公司企业文化、发展历史及现状。
B. 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C. 公司工作环境。
D. 到各部门、工地参观。
2、 由用人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两天,内容如下:
A. 部门内部情况及人员介绍。
B. 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讲解。
C. 部门规章制度学习。
3、 由用人部门进行岗位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为两个月,内容为工作内容、性质、职责、权限、利益、规范。
十、 员工在三天见习期间如自动离职或被辞退,公司将不承担工资。三天期满在相互认可的前提下,持《培训反馈单》(见附件三)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工资从到岗之日起计算。人力资源部负责书面通知结算中心,无人力资源部的书面通知,结算中心不得发放工资。
十一、 新到岗员工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按下列程序办理:
1、 本人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工作总结和转正申请(见附件三),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具体的评价性意见后送交人力资源部。 无具体的评价性意见,人力资源部有权拒收。
2、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转正时应为常务副总)会同部门主管领导与转正申请人谈话。谈话以部门主管领导为主,指出其优缺点,提出希望和建议。
3、 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经理先后签字。
4、 报总经理批准。
5、 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转正通知单》(见附件四),通知财务和转正本人。
十二、 员工转正时间可提前或延期。
1、 员工提前转正必须由主管副总提出,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且必须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或是专家型人才。
2、 员工延期转正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主管副总批准。员工延期转正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若超过二个月仍不能转正,则予以辞退。
3、 凡提前或延期转正,提出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第四章 培训
十三、公司的培训分为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在岗培训、脱岗培训、集中培训、制度学习、转岗培训。
1、 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指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
2、 在岗培训:指不脱产培训。主要是针对员工的某个知识、技能薄弱点,由其主管领导提出要求,员工个人购买相应的书籍,自学提高。
3、 脱岗培训:指为获取专业资格证书而必须参加的由政府举办的培训。
4、 集中培训:指脱产内部培训。主要为提高大多数员工,尤其是干部的工作技能而举办的专题性培训。
5、 制度学习:指为使公司新制度贯彻落实而举办的培训。
6、 转岗培训:指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进行的培训。
十四、培训的责任、分工
1、 见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相应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常务副总经理监督。
2、 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在岗培训。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每年员工必须写出在岗培训的总结,并针对所学习内容结合公司、本岗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经主管领导、主管副总审阅并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力资源部总体汇总后,写出在岗培训分析报告,报常务副总、总经理。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实施。
3、 脱岗培训由参加培训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4、 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或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必要时也应进行集中培训。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在每次培训前提出。
5、 制度学习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
6、 转岗培训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培训内容同新员工的岗前培训。
十五、培训的原则
1、 必须有明确的培训目的和培训内容。
2、 培训要有效果,既要提高被培训者的素质和能力,又要对其本岗位的工作有推动作用,达到学有所用的目的。
第五章 考核
十六、见《沈阳诚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章 调动
十七、员工工作调动应填写工作变动通知单(见附页五)
十八、调动人工作交接并移交部门资料后,调出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并负责。调入部门对调动者进行转岗培训后,调入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并负责,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总经理分别签字。
十九、《工作变动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工作变动前后的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的签字由调动者本人办理,然后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总经理的签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二十、《工作变动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送结算中心备案。
二十一、公司干部实行层层聘任制,上级聘任下级,总经理批准。
二十二、对干部实行考核,凡考核不及格的予以降职,全部及格则在考核成绩为良以下的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
第七章 干部任免
二十三、凡干部的任命、免职均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令。岗位变动时间以任免令生效时间为准。任免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送结算中心备案。
二十四、因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而对干部进行集体调整,不再下发任免令,按公司文件执行。岗位变动时间以文件的生效日期为准,无生效日期的以下发时间为准。
二十五、干部任免后的工作交接按相关规定执行,由其直接上级安排并负责。
第八章 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十六、员工行为准则
1、 忠实于公司,严守公司机密,始终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
2、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 遵守社会公德,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4、 注意交流、沟通,不激化矛盾,认真化解矛盾,
5、 勤于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勇于闯新。
6、 深入工作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7、 工作中要做到日理日清、日清日高。
8、 从点滴之处节约成本。
二十七、员工行为规范
1、公司员工内部不允许谈恋爱,如经发现公司只留一人,两人可自行斟酌。
2、公司全体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平整,禁止穿拖鞋上班。
3、全体员工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着装公司统一工装,周六、周日需要换洗可以不着工装,如不需换洗周六、周日上班的也必须着工装。
4、全体员工必须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禁止穿短裤或运动服。男士发长不盖耳、遮眉,不准留胡须并刮干净;女士头发必须梳理伏贴,不可蓬乱,烫怪发型,发色以深色为主。
5、女士可施淡妆,打扮适度,禁止穿超短裙或吊带装,不可浓妆艳抹。
6、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7、全体员工应以饱满的情绪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容。
8、在客人面前不得修指甲、剔牙、掏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哼小调、化妆等。
9、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共道德,文明礼貌,讲究语言文明,不得说脏话、粗话。
10、对待客人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不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
11、会见客人时,应主动握手,在与客人握手时,应面带笑容,姿势端正,用力适度,不能用左手。
12、在与客人谈话时,注意坐、立姿势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不大声喧哗。对客人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13、员工在公司内部接听电话时,应说:“您好,诚发展”,语气要温和大方。
14、各部门员工应团结友爱、互相协作,严禁拆台、斗嘴和背后谈一些不利公司和员工团结的事情。
15、办公场所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以及进行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言行的活动。
16、办公桌上各种物品摆放应规范整齐,注意维护办公场所卫生。
17、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应到指定地点吸烟。
18、办公时间禁止上网聊天及打游戏,严禁电话聊天。
19、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应在完成后及时汇报,若在当天没有完成,应汇报任务的进度情况。
20、凡在工作中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应立即汇报。
凡违反员工行为规范者,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当月累计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者劝退。部门内当月累计三次则对部门负责人扣罚工资额的5%。
第九章 岗位职责、薪酬及福利
二十八、员工一经正式入职,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按照所在部门的岗位职责范围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勤奋、敬业、忠诚。
二十九、公司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员工入职后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具体标准在聘用时和工作调动时确定。
三十、员工工资于每月25日将上月工资打入工资卡中。新到岗员工执行试用期工资,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天数发给工资。转正员工自转正当日开始执行转正工资。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定级工资的80—90%。
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即从变动之日起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工资水准,将不定期地对员工工资做适当的调整。
三十一、公司的正式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1、工作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突出;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策、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与公司同步,能融入到公司集体当中;
3、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所需能力和专业知识并熟练运用于本职工作当中,对公司有突出贡献;
4、擅于团结同事一道工作,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团队精神突出;
5、已经转正定级。
三十二、符合待遇条件的员工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写出鉴定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领导综合评议后,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社保手续。
三十三、已享受保险人员一经违犯公司有关规定,已不具备继续享受社保待遇条件的,公司将予以取消公司缴纳部分。离职人员的保险从离职当月停止缴纳。
三十四、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在发放福利物品时,试用期未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超过一个月但未转正的员工可享受50%的份额。
三十五、员工在下列天数内,可享受有薪假期。
(1)每周一天休息 (2)法定假日 (3)婚假三天
(4)丧假三天及路程假
三十六、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工作特点,原则上特殊岗位特殊情况人员及公司特殊要求部门和员工在工作忙时不安排休息,所欠休息日待冬季节假日期间适当给予补偿或在病假、事假中抵扣。
第十章 考勤
三十七、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和旷工。其中,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上班者即为旷工;旷工不到半天者按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各种考勤与员工的总收入挂钩。员工缺勤按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
三十八、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人员,公司总部的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程部、售楼处人员的考勤由各项目的主管负责,按照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员工逐日进行考勤。公司总部实行打卡考勤,各项目部无打卡机的,早晚到负责人处签到,每月5日前报到办公室审核汇总,7日前报到结算中心,经副总经理审核签字,核对无误后,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请假应填《请假条》
三十九、公司上班时间,夏季为早7:30—11:30,下午13:00—17:00;冬季为早8:00—12:00,下午13:00—17:00。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即为迟到,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特殊情况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填写《未打卡说明》于当日报到人力资源部,否则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二次罚款100元,当月累计三次予以开除。部门内当月累计三次对部门负责人处以工资额5% 的罚款。
四十、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相互徇私舞弊现象,要追究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并核实后一律予以开除。
四十一、公司实行每周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员工轮流休息和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进行。如未能休息,由人力资源部记录,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于周六、周日串休(以三十六条为原则)或在员工病假、事假中抵销。
人力资源部的记录以年度为单位,上一年度的累计不转到下年度。
四十二、全体员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因工作原因没休息的,按四十一条执行。
四十三、员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员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含一天),由副总经理批准;两天的由总经理签署意见;两天以上由班子会批准。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事假一天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两天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副总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总经理批准。凡请假超过两天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四十四、除有薪假期,员工请事假,按休假日数扣发日工资(两小时内的不扣发工资,但月累计超过5次以上的按实际请假时间累计扣发,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有薪假期超过规定天数,并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的,其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四十五、员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病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例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其余按事假处理。员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例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四十六、公司总部员工无论请事假或是病假都要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假单,并由部门经理报副总经理签字,最后将请假单送到人力资源部留存并考勤。公司的下属公司、项目部及售楼中心员工请事假或是病假到相关考勤负责人处填写请假单,最后将考勤报到人力资源部。如遇急事、急病或在外地等特殊原因也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请假,但事后必须立即补假条,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十七、员工结婚可给婚假三天。
四十八、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四十九、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超过八小时的按事假处理。
五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2、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员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日工资两倍,一日扣罚月工资,连续两日或当月累计3日者开除。
第十一章 通勤
五十一、凡被我公司录用且具备通勤条件的员工,从录用之日起享受通勤补贴,补贴金额为每月70元,随当月工资发放。如新入职员工或离职员工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
五十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通勤补贴
(1)公司提供住宿的员工(包括公司要求住宿而不住宿的员工)
(2)享受提成的售楼人员
(3)临时工
第十二章 通讯
五十三、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经常外出或经常对外联络的工作人员给予话费补贴,手机话费实行包干式管理,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五十四、原由公司配备的手机仍归本人使用,并由使用人负责维修,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果改用自己手机或离职,应将公司配备的手机交回。手机不交者,将以两倍价格从工资中扣除。
五十五、新入职员工应配备电话的,公司只给话费补贴,不配备手机。电话费补贴的办法是:当月15日以前入职的发放全月补贴,15日以后入职的,不享受当月话费补助。
五十六、离职当月工作日数不足整月的,话费补贴按天计发。如话费已发放,多发天数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十七、享受手机话费补助的员工,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如果无故关机或不接听将扣罚话费。如更换号码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否则不予发放话费补助。因关机或换号失去联系,影响工作的由本人自负责任。
第十三章 奖罚
五十八、公司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此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五十九、奖励范围:
1、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3)、爱护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4)、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5)、提出建设性建议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2、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励: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做出重大贡献;
(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
(4)、为总公司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各项奖励作为员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列入本人档案。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公司提出具体奖励建议,报人力资源部。
六十、处罚范围
1、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一次性处罚或工资降级: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3)、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计划目标;
(5)、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6)、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员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报请总经理审批给予工资降级。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公司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被罚款人收到罚款单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应将罚款交到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出据收据给被罚款人同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凡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罚款的一律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员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的给予辞退或除名: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和利益;
(5)、严重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办公秩序以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员工出现上述行为,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部门经理亦应负有领导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罚:
1、罚款200—500元;
2、降职、降级。
第十四章 申述
六十一、凡受到处罚的,若认为对处罚所认定的事实有出入造成处罚过重的或不应处罚的,均有权提出申诉。
六十二、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申诉的理由、事实,提供证明人或证据,送人力资源部。
六十三、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诉书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在五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申诉人,申诉人可以补充说明或撤回申诉。
六十四、若申述理由成立,人力资源部报请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撤消或降低处罚并在公司公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六十五、下列情况下,人力资源部不接受申诉人的申诉:
1、 无新的事实说明或证明人;
2、 无书面申诉书;
3、 申诉理由与处罚无关。
六十六、由总经理直接要求进行的处罚,不得申诉。
第十五章 附则
六十七、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十八、本制度的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修订一次。
六十九、本制度作为公司的基本制度,各部门制定的制度凡与本制度内容相关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公司原来的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原内容相同的制度一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