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香识花--高考作文审题点滴谈(3)
再看看近几年的命题作文,以2007年高考湖南卷“诗意地生活”为例:
请联系自己的生活与感受,以“诗意地生活”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或记叙文。
【注意】①注意题目中的“地”字。②不得抄袭。
2007年的湖南卷命题“诗意地生活”,看似简单却用心良苦。“闻香”的关键在“诗意地”三字。“诗意”,即像诗表现的给人以美感的情趣和意境;而“地”,区别于“的”,强调的是生活的状态、过程。进一步“识花”,湖南卷似乎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息:高考作文命题已经向“新课标”的作文教学要求靠拢。它要求考生不回避现时,将社会的观察、生活的发现、人生的态度、生存的方式、生命的取向等,以探究的意味、思悟的笔触,直接表现出来,这种导向是耐人寻味的。而这,不光是一种自觉于人文的关怀。在试图强化高考作文检测功能的同时,湖南命题层不再去绕一个“寓言”的弯子,或是造一个“二元”的窠臼,而是大张旗鼓地要求考生重视审题,并高瞻远瞩地引领考生去开眼看看世界,看看社会、看看人生、看看自我的成长、看看生活的精彩。这里,很清晰地表达了湖南命题层的反拨意识和导向意识。
有人闻香而花不识,如是评说,“湖南2007年的高考作文题是给精神贵族挟带私货”,“农村的孩子背负着多重压力,气都喘不过来,遑说‘诗意’”,“这无疑是逼考生说假话”。“诗意”所指意义的广泛性,可以涵盖诸如生活发现、人生态度、生存方式、生命质量、精神世界的现实社会和浪漫人生。所谓“境由心生”,生活的“诗意”与否,在乎一心,而不因贫困而不存。当然,在“诗意地生活”的引导下,我们很难去表现痛苦、灾难,甚至有可能将痛苦美化,这是该命题的局限。但无论怎样命题,只要防范“宿构”,其范囿就在所难免。
高考作文的审题,就是这样一个“闻香识花”的认识过程。实际的考场作文,考生往往不懂得审题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举一反三地闻得“此香”,以求“识花”。每每落入这样那样的审题陷阱,造成黑色的审题。黑色的审题之一是粗解题目,未曾深究命题意图已走笔如飞,结果是浅尝辄止。之二是套用宿构,写过相似的作文,先就欣喜莫名,掐头去尾地照搬,于题目及其要求视而不见,弄成了穿靴戴帽。之三是押猜题意,赌博一般地自设陷阱,动笔之初已陷入灭顶之灾,造成了另起炉灶。之四是观点缺失,对不同形式的作文题目包括材料表述、要求表述等,没有深入推敲,勉强解题作文,结果言不由衷,难以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