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2)
2、花江污水处理厂
原设计处理能力为0.38万吨/天,通过省市发改部门审查后有修改为0.10万吨/天。已于11月29日注水调试,各项工作基本完工,管网建设已完成建设500米。
3、关岭县二期污水处理厂(顶云新城污水处理厂)
县二期污水处理厂位于顶云新城区,即原来的顶云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水量0.4万吨,总投资2992万元,已于11月29日注水调试。目前正在修建管理房、值班室及安装噪声机官网建设已完成近900米,管网建设已坝陵大道城市管网。
4、港安水泥厂
今年3月开始烟气脱硝治理建设项目已于6月初建设完成,于8月底完成验收,目前正常运行。
5、关闭铁合金矿热矿炉
永诚铁合金厂3台和贵州宇新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台6300千伏安矿热炉已全部停产,有两台已经拆除,另两台拆除工作正在进行,西南水泥厂已停止生产目前正在进行设备拆除。
(三)环境执法工作
一是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和“三同时”执行工作力度。对县境内重点污染源实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写有检查笔录,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检查人次828次,检查企业、酒吧、歌厅、加工作坊、重点工程等达286次,对停止生产的重点污染源严格实行停启运报告制度,保证停产前后有检查、有笔录。加大对县境内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全年共罚款6万余元。加大对两考期间噪音污染的排查工作,确保了考生有一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
二是环境污染投诉处理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到信访投诉54起(包含重信、重访),其中来信投诉47起:水污染投诉10起、大气污染投诉21起,噪声污染投诉15起,电磁辐射污染投诉1起;来访投诉7起10人次:水污染投诉2起、大气污染投诉4起,噪声污染投诉1起。信访投诉已处理54起,已办结54起。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保护生态环境。联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加强三区执法检查,对全县旅游景区进行了专项检查,配合县海事处对风景名胜区游船上烧烤进行督促,发函六枝环保部门联合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点上游小型养殖场进行了强制取缔。加强与公安、国土、安监等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对辖区违法开采的小煤窑进行集中强制炸封,打击了违法开采行为,保护了生态环境。
四是“三同时”执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中,对省市审批的建设项目实行每季度最少检查一次并有现场检查笔录。加大对县内在建项目污染设施未完善企业的监管,从季度一次现场检查改为月检查一次,截止目前共有228个项目竣工并完成了初步验收工作,建立了“三同时”建设项目档案。
五是县污水处理厂监管情况。今年来,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处理能力基本达到设计要求,污泥处置得当,无停运事故发生,但因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污染物减排效果差,远达不到设计效果,环境效益不明显。
六是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今年截止12月10日,共发放排污许可证318个,其中今年投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163个全部核发新证,到期换证155个。年审排污许可证13个,变更排污许可证信息4个,验收登记116个。
(四)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依法对境内的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截止2013年12月10日,我局发放《排污许可证》317个,征收排污费117.8745万元(不含煤炭五统一收费),按期全部解缴入库。与2012年同期相比,征收排污费从63.4638万元增加到117.8745万元。
(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
为了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中央财政从2008年起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县域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关岭作为全省10个生态考核县之一,积极认真开展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环保部在今年组织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了全面的考核。关岭生态考核工作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获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奖励的同时,每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都是稳中有升,今年上升到7000余万元。同时,由于我县生态工作突出,得到省、市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在今年10月将全省为期四天的生态工作会议放在我县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