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林业局年度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2013年以来,我县营造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森林资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营造林工作
2013年我县营造林任务为5万亩,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涉及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县级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市级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珠防工程、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项目、省级财政补贴造林项目等6个项目。预计至12月底,我局可完成营造林生产3.42万亩,余下任务将在今年春节前全部完成,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增加1个百分点,使我县今年的森林覆盖率达到42℅。
2、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
2013年,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取得很大成绩,新建成绿地种植面积18000余平方米,完成城区灞陵大道东、西广场、民政路、学园路、垃圾场进场路段两侧绿化种植工作,共种植各种树木50000株(其中黄葛榕树4株,小叶榕树165株,桂花12株,香樟165株,红叶石楠、红花继木、海桐、黄杨、金森女贞、丰花月季、南天竹、紫薇、杜鹃等品种共49654株),得到县委政府及广大市民的共同好评,下一步工作按县委政府的要求对灞陵大道绿化进行绿化设计。
3、林政管理工作
根据黔林资通〔2011〕13号《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分解下达全省“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意见的通知》及黔林资通〔2011〕357号《关于下达2012年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下达给我县木材采伐量23900立方米。其中:国营冒寨林场3000立方米(主伐1600立方米,抚育间伐1400立方米);集体个人20900立方米(主伐5300立方米,抚育间伐15100立方米,更新采伐500立方米)。
4、林业案件查处工作
2013年,共受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1起,查处11起,案件查结率100%。受理刑事案件3起,破案3起,破案率100%,受理的三起刑事案件均为滥伐林木,对1名涉案人员已依法移送起诉,对2名涉案人员已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待补充完证据后依法移送起诉。
5、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完成了2013年越冬带调查工作;实现了苗木、林木的全检疫;完成2013年春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有效遏制了病虫害的大发生。到目前为止,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范围内未发生大的病虫灾害。
6、森林防火工作
全县2013年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损毁森林面积1.6公顷,火警89起,均为草山火,无对森林损造成害,其中有10起是卫星监测热点。参加扑火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扑救车辆155台次,查处火灾案件2起,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除上述我局主要业务工作外,我局还完成了:木材流通及检查管理工作;开展木材查验放行工作;对全县所有木材经营加工场点进行地毯式清理;开展林地保护年度变更工作;开展重点公益林的管护及资金发放;集体林权制制度改革中的森林资源保险工作;抓好金刺梨种植项目等等工作。
(二)2013年业务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1、加强技术指导、监督,确保营造林质量。
为确保工程建设实现预定目标,由营林站以及相关站室技术人员组成的质量监理小组,负责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要求技术指导组在施工前召集专业队现场作好技术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全程作好技术指导和质量督促跟踪,随时掌握造林质量、进度和苗木需求情况,死死把住“三关”:即把好苗木质量关,达不到标准拒收苗木;把好整地质量关,达不到整地规格的不发树苗;把好栽植关,栽不直、踩不实的,重新返工。对发现造林质量不合格的小班地块,责令施工方立即返工整改,把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并及时作好工作调度。施工结束后,负责质量检查验收。把质量管理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施工承包合同中,将种苗、整地、栽植、抚育、管护明确为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点,使工作环节的目标与质量目标紧密结合。通过一环紧扣一环的技术指导、监督和跟踪,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