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民族事务局年度工作总结(4)
(二)宗教工作方面
1、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坚决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一年来,我局多次组织人员开展基督教地下教会、乱建佛像、外来人员传教等排查工作。经查,截止目前,我县宗教领域稳定,没有发现影响涉及宗教方面的影响社会稳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
2、认真梳理执法事项,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梳理了宗教行政执法事项,完成了《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登记表》、《行政职权目录梳理表》、《行政审批调研表》等表格的填报工作。去年,按照要求在县政务中心建立行政事务办理点,积极进行网上审批工作,并安排人员进行了坐班,可是因我局人手不足,经请示县领导同意,从2011年底我局就撤出了县政务中心。但在局内落实了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接受群众事项办理服务。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政务中心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全年,县境范围内没有出现一起宗教违法违纪事件,也未接到一起涉及宗教方面的信访事项。
3、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花江天主教堂建设。一是花江天主教堂重建工作顺利完成。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图纸设计、审核、有关证件(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证)办理、危房撤除等前期工作筹备,新花江天主教堂于2011年4月28日顺利开工建设。经过一年多的艰苦紧张施工,教堂的主体工程已于2013年初通过了纪委、监察、审计、财政、建设等部门的验收。在建设过程中,从教堂主体周边的情况来看,周围泥土大部分比教堂高出近1.6米,因此需要降方;现有围墙是石灰砌的老石头墙,经历100余年的风雨洗礼后已经倾斜,现在已经成了危墙,降方后必将进一步加重其危墙程度,因此围墙需要重新建设;教堂周围院坝地面需要硬化。同时,还需要建设公共厕所。以上建设内容没有在原教堂重建计划内,因此需要落实资金建设。经过我局积极争取,县长办公会议同意建设上述附属设施,建设资金按照审计结果全额由财政负担。目前,上述4项附属设施建设已经全部完工。二是积极开展花江天主教堂临街门面恢复建设。老花江天主教堂在拆除重建前,临街有4个门面,是其实现“自养”的主要经济来源,老教堂拆除后其失去了“自养”能力。为了帮助起恢复“自养”能力,我局县政协委员与宗教界委员联合发起“关于帮助花江天主教堂恢复临街门面,恢复其‘自养’能力的建议”提案,经我局与花江天主教堂教务管理小组的努力,得到省天主教的支持。截止目前,门面修复正在进行二楼板面浇注。三是对新疆籍人员开展非法教学经、天主教开办夏令营、藏传拂教在内地传播等非法活动进行清查治理。四是全部落实了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五是积极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坚决打击邪教组织,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4、及时收集,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宗教工作基础信息填报工作。
5、加强管理,积极促进宗教“三支队伍”建设。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大力加强宗教界“三支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了全县宗教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加强宗教组织自己的管理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各宗教场所都选举成立了宗教民主管理组织,配备了3-5名管理人员。二是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水平。坚持开展以时事教育、法制教育和办教方向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法制培训活动,提高教职人员思想认识、道德修养、文化素养和政策法制观念。坚持开展教职人员节日慰问活动,及时帮助教职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消除抵触心理。注重教职人员的参政议政安排,为他们提供知情舞台。目前,教职人员担任县政协委员的2人,担任市天主教爱国会委员的3人、担任常委的1人。三是加强宗教管理部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重视加强宗教工作机构建设,将宗教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实行单列,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车辆,改善办公条件,为开展宗教工作提供了保证;积极争取宗教执法大队人员的落实,目前,在积极汇报的前提下,要求落实人员的相关材料已经上报县政府;注重提高宗教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抵御渗透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