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记叙的角度
教材分析:
“学习选取记叙的角度”是第一、二模块关于记叙类文章系列训练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是一个比较侧重于“怎么写”的问题,但因为结合了“园丁赞歌”这一话题,在教学中处理得当的话,是能够引领学生从内容与形式统一的角度实实在在地提高相关的写作能力的。
根据李玉山老师的分析,认为教材在编写上有着先天的不足,体现在:
1.教材混淆了“视角”与“角度”的概念。一般而言,视角指作者记叙的观察点、立足点;也可以说,是指作者以什么样的身份,站在什么位置上来进行记叙的。而“角度”指的是作者选择和处理写作素材的着眼点,就记叙文而言其目的是更好的表人物的特点或突显事件的启发意义。采用第几人称属于写作“视角”的范畴(有无第二人称叙事视角学术界尚有争议)。即便把“角度”宽而泛之,人称的选择也只是“角度”的子集而不是全部。
2.尽管教材也明确“在记叙人物、时间时,由于对象不同,表达的重点不同,所选取的角度也不同”,但所有示例及练习均是写人的,给学生的错觉是只有写人的文章才有“角度的选择”问题。记叙类文章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包括纪实类的、虚构类的,前者如记叙类散文,后者如小说。不管哪一类,写作的时候都要考虑如何“选择记叙的角度”。
3.《教师用书》所举的三个例文中有两个是不规范的“谬例”:书信是应用文,都得用第二人称;其与《假如我是老师》二者都不是记叙文,当然也就谈不上“视角”的选择问题。
鉴于如上种种,教师教学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两个问题:一,课程资源的开发(包括对教材的“究谬”);二,针对学生实际科学设计教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