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打卡考勤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转变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实行上班打卡考勤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范围
局机关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含在机关上班的挂职干部,但不在机关正常上班的市管干部和经局党组研究到外单位任职的除外)。
二、考勤方式
考勤采取指纹或人脸识别智能电脑打卡系统,打卡机设于局办公楼5楼和6楼。
三、考勤时间
法定工作日及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作日和局党组研究决定集体上班日。
上午8:15以前为上午上班打卡考勤时段。
下午2:00至3:15(夏季时刻表为下午2:30至3:15为下午上班打卡考勤时段。
四、缺勤报告
打卡考勤实施后采取缺勤报告制(报告单样式附后)。缺勤报告按照层级进行批准,即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人员,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科室负责人,局长对班子成员(含市县乡公路处党政正职)、正副调研员的缺勤报告单进行批准。每周一上午10:00前,各科室负责人应将本科室人员和分管领导的缺勤报告单收集后报人事科办公室外的收集箱内,延迟无效。人事科凭有效的缺勤报告单对上周打卡考勤情况进行核销统计(公休假凭公休请假单核销),未打卡记录且没有缺勤报告的视为无故缺勤,每次记缺勤半天,除市管干部外其他干部统计结果按月进行张榜公示(市管领导统计情况在每月党组会上通报)。
五、考勤奖惩
自打卡考勤制度实施之日起,取消原按人头发放工作餐补助的做法,实行按日常考勤统计结果发放工作餐补助。且考勤结果将作为年底干部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无故缺勤旷工天数达到《公务员法》、《湖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的处罚条件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六、考勤实施与监督
考勤考核工作由人事科牵头,具体负责打卡考勤数据输出、缺勤报告单开箱和核销、考勤结果的统计和公示;考勤设备与技术支持由信息中心负责,即负责考勤机的安装、指纹或人脸识别数据的采集、考勤设备维护;考勤考核全程由机关党委实施监督,并负责管理密码设置使用。同时,成立民主监督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每周开箱考勤统计和核销时,随机抽取一名民主监督员参与监督。
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