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来,全县审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县委八届九次全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建设中心,深入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在审计局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坚持贯彻执行“借助于中介机构的力量,整合审计资源的审计方式”的宗旨,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特别是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的审计监督,按照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对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市审计局2014年度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不断加大对公共资金、固定资产和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力度,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经济发展“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的作用,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审计工作安排的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在审计工作的总体安排上,力求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所有审计工作都要围绕中央、省、市和县重大决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严肃揭露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此外,在所有审计工作中,都要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进一步整合审计资源,整体谋划、系统安排审计工作,按照清晰统一的审计目标,对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资源、组织实施和成果利用进行统筹协调、强化整合,着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要切实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自我加压、主动作为,不断增强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充分考虑人员、时间和县委、县政府可能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任务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对审计工作计划尽可能做到合理安排、尽力而为,以保证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把审计项目查深查透,确保审计质量。
二、完成的审计项目
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9个,占年初计划的475%,其中:计划项目4个,地方党政府领导交办项目15个。审计查出违规违纪及管理不规范金额33,874.3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66万元,上缴财政资金1034万元,核减工程价款金额85.32万元,整改管理不规范资金32,689.0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条,提交审计结果报告1篇,提交审计报告19篇,制定办法1篇,完成审计工作简报20期,被采用2期。
(一)财政审计
1.完成201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查出下列问题:
⑴2013年未完成基金预算收入任务,减收14,097万元。
⑵预算支出执行中超调整预算支出9,865万元。
⑶截留预算收入1,034万元。
2.完成2013年度县地税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下列问题:
⑴违反规定向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 2.26万元
⑵违反规定擅自报销城内交通及伙食补助费用2.99万;
⑶“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3.39万元。
3.完成2013年度国家金库财政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审计
(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⒈完成2013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下列问题:
⑴廉租住房闲置和改变用途154套;
⑵财政性资金应安排而未安排8,126.62万元,
⑶未按照规定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5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