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3)
公证工作:一是引导公证处积极配合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为县城新城区建设征地拆迁、马马崖电站、国家地质公园二期工程、顶云“高铁”站、“坝陵大道”等国家重点工程征地补偿、工业园区招商征地补偿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根据国发2号文件精神,对农村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大胆偿试。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支持。三是注重公证质量建设,办结299件公证,无一错、假证发生。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3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努力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当好乡(镇)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协助基层政府依法处理好本辖区内的重大经济、社会事务。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保障和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拓宽了法律援助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我局于今年5月份在县武警中队挂牌成立武警关岭县中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参与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城”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及时为部队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维护部队、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以“回访、服务、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大回访”活动,把这一活动作为转变作风、关爱群众的重要载体,按照“每援必访”目标,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监督、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切实为受援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扶助弱势群体。为构建和谐关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
1、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为推动全县创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创建“平安关岭”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在总结去年有5个司法所被评为“贵州省规范化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司法部的工作部署,我局按照《贵州省司法厅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于年初,申报了断桥、新铺、岗乌、板贵、普利、坡贡六个司法所为“贵州省规范化司法所”。在司法所基础设施、软件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2、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省司法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工作相衔接的指导意见》,各司法所对普通民事案件建立诉前引导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打好化解社会矛盾的攻坚战。二是整合各种资源优势,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建立矛盾纠纷调处的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开展春秋季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和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全县各级调解组织(257个调委会)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480件,调解成功1421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或未萌芽状态。
3、进一步规范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衔接工作。全县共接收监所拟释放人数91人,报到人数20人,安置人数69人,帮教人数74人,司法所据名单登记43人,排查登记人数274人。二是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各司法所不定期对辖区内帮教对象进行排查,随时掌握这部分人的去向、思想动态。三是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关索、顶云、八德、永宁司法所在这方面的工作开展得比较好。通过各司法所的共同努力,全年全县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4、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对新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仪式,告知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纪律和要求,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八德、普利等司法所开展的入矫宣告仪式较规范。二是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确保对社矫对象进行有效管理和教育矫正。三是开展对生活困难的社矫对象送温暖活动,加强对这部分人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四是开展对社矫对象进行集中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今年以来,坡贡、八德、永宁等司法所多次组织社矫对象进行集中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通过公益劳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提高他们遵守各项监督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培养了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意识、服务意识,使这部分人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有利于促进他们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悔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五是对矫正期限已满的,及时宣告解除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