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半年工作总结(3)
2、规范了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等制度,确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收费、服务项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进行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督促所属企业实施了厂务公开工作。
3、人口与计生工作落实。调整充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狠抓建筑工地流动人口管理,与各在建工地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并经常性进行检查督促,使建筑工地不成为计生工作的“死角”。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抽调二名干部专职到乡镇参加开展计生工作。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工程质量与安全措施到位,及时排查隐患、督促整改,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城镇供水安全保障有力,水质按时送检、公示,确保市民饮用放心水。三是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取得积极成果,将拆迁遗留问题进行责任分解,进行排查化解,切实维护安定团结局面,未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四是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五是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平安工区”创建工作。
5、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14年上半年,我局还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坚决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和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县长专题会议议定事项。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住建系统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困难和问题仍然存在,具体体现在:
(1)小城镇建设与机构、人才队伍的矛盾问题。随着国发2号、黔党发15号文件的实施以及城镇化带动战略的提出,我县各级干部和群众建设家园、加快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愿望日益强烈,推进我县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工作刻不容缓,但我县机构未全面健全,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人才奇缺,可能对下步的工作推进造成一定影响和制约。
(二)城市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建设亟待加快。城市供排水等设施不够完善,还需进一步加大建设和投入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速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100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的十条意见》精神,加大对示范小城镇政策、人才、资金及项目的倾斜,由县城投公司和国资公司通过包装各乡镇资产帮助乡镇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通过选拨、招聘等方式,逐步配齐配强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队伍;用足用好增减挂钩、低丘缓坡的政策,大力争取建设用地指标;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大力支持各乡镇创建创业产业园。严格控制小城镇私人建房和分散宅基地建设,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引导农民集中建房,启动21个农民集中建房点建设,逐步形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村寨。积极探索并走出一条山区特色新型城镇化路子。
(二)大力推进“两违”查处工作。坚持“控拆结合、以控为主”、“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和“依法行政、维护稳定”的原则,加强部门间联系沟通,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控制和查处,全面完成好违法建筑查处工作,为依法实施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三)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建设步伐,提高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加强顶云新区及永宁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及管理工作,确保新区各项工程建设有力推进。
(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切实解决好各类群体的住房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2014年实施保障性住房2138套和6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推进力度,争取建设工程早日完工。
(五)再接再厉,以更高要求完成好城乡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着力推进灞陵大道、顶云新城路网工程、顶云新区供水工程、便民利民服务中心、行政中心等项目和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力争实现2014年城乡建设固定资产投资20亿以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