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事务局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2)
(九)民族节庆推进情况。春节期间,投入10000元,扶持8个少数民族村寨开展节日庆祝活动;投入26000元,支持永宁白岩村、上关向阳村、普利丫新村开展苗族“跳花节”活动;投入7万元,支持布依学会、苗学会开展布依族“六月六”、苗族“四月八”民族风情节活动,苗族“四月八”民族风情节已经按期顺利举办结束,目前布依族“六月六”民族风情节活动正在筹办过程中。
(十)及时办理民族证明和民族成分更改更正工作情况。上半年,共办理民族证明9份,上报更改更名民族成份35份,接待群众80余人,满足了学生及广大群众的报考及办理其它事项的需求。
(十一)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发挥宗教执法队伍建设和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的情况。在依法智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方面:多年来,我县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妥善处理涉及宗教方面事务,未出现一起涉及宗教方面的群众性事件、敌对势力渗透事件,且不存在宗教房产未落实情况,同时还在省人大、省财政厅、省民宗未等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花将天主教堂的危房改造工作,全县宗教界和谐稳定;在宗教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我县宗教执法大队2012年3月县编委会批准成立,核准2个事业编制,其中大队长1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但是,人员均还未到位;在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方面:3年来,我局与公安局国保大队处置外来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4起,因发现及时,没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在对当事人进行网上身份核对、登记备案和宣传教育后,均督促外来人员限时离开了关岭,没有进行行政处罚。
(十二)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情况。在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建设方面:设立宗教执法大队,建立宗教事务股,制定《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应急预案》,创建宗教工作经费财政盘子;乡镇落实了分管领导,安排了宗教工作联络员;各村(居、社区)落实了宗教工作信息员,确认支书或主任为兼职宗教工作信息员,负责各自村(居、社区)范围内宗教事务信息收集反映工作,建立了县、乡、村“一体化”宗教工作网络。在宗教队伍建设方面:虽然全县建立了有150余人的县、乡、村宗教工作兼职人员网络,但是宗教执法大队还是空编,人员没有到位,全县范围内只有宗教股股长1人为专职宗教工作员。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方面:一是加强了宗教政策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宗教工作环境,做到了“早预防”;二是建立了县、乡、村“一体化”网络,加强了信息收集工作,做到了“早发现”;三是制定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做到了“早处理”,所以多年来我县未出现1起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方面的事件,宗教界和顺稳定。
(十三)贯彻落实《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一是派人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二是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开展学习,共开展专题学习5次,培训30人次;三是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开展培训一次,培训20人次;四是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开展面对面培训40次,培训300余人次;五开展送书下场所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本;六是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利用乡镇赶乡场的时机,设立宗教政策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10000本,宣传单30000份。实现了“点、线、面”的结合,扩大了宣传范围,提高了知晓率,强化了群众的政策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四)计生“三结合“和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帮扶情况。上半年,共帮扶计生“两户”和少数民族困难群众10户,发放困难补助14000元、大米300斤,棉被10床;投入9.5万元帮助帮助联系点坡贡镇水韵村解决了问题4个,一是捐助了电脑、打印机各一台,改善了他们的办公实施;二是硬化了下尾格组、黄土塘组串户路,解决了群众的行路难问题;三是新建下尾格组50立方米水池1个,解决了人畜饮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