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阅读与写作之以小见大(教案)
一、以小见大在现代文阅读中的运用
1、概念:指写的是小题材反映的是大问题的一种写法。
2、作用:由平凡细微的事情反映重大的主题,突出表现中心,更有震撼力。
3、典型例题:07全国1总想为你唱之歌 17 08山东22
例1、08山东卷
本题为选做题,考生须从所给(一)(二)两题中任选一题作答,不能全选。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9~22题。(18分)
歌德之勺
张炜
1987年,从北到南走了一趟德国。一天,我和朋友在法兰克福的大街上闲走,突然想起了歌德,这儿有他最重要的故居啊。我和几个朋友立刻匆匆去寻。
这是一个奇特的人物。在文学的星云中,像他一样的文坛“恒星”大概不会太多。在中国,也只有屈原、李白才能和他媲美。第一次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扳指计算着作家当时的年龄,感受一个少年的全部热烈。那时觉得如此饱满的情感只会来自一种写实,而不需要什么神奇的技巧。现在看这种理解有一多半是对的。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究竟需要多少技巧?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会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写的,它只要源于那样的一颗心灵。心灵的性质重于一切。
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今天来到了从小就觉得神秘的这位艺术家生活过的实实在在的空间。多么不可思议,多么幸福。我们可以用手抚摸一下诗人触摸的东西,小心翼翼。我们试图通过逝去的诗人遗留在器物的神秘,去接通那颗伟人的灵魂。
歌德故居是一幢三层楼房,当然很宽敞,很气派,与想象中的差不多。书房,卧室,客厅,最后是厨房。我不知为什么,对这个宽大的厨房特别注意起来,在那个阔大的铁锅跟前站了许久。记得锅上垂了一个巨型排汽铁罩。所有炊事器具一律黝黑粗大,煎锅、铲子,特别是那把高悬在墙上的平底铜勺,简直把我吓了一跳。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一把炊勺。
这样的炊具有没有办法做出精致的菜肴,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想象出当年这里一定是高朋满座,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可以想象酒酣耳热之时,那一场诗人的豪放。大厨房约可以让十几个厨子同时操作,他们或烹或炸,或煎或炒,大铜勺碰得哐哐有声。
诗人的一颗心有多么纤细。我难以想象他需要这样的一间厨房。为什么,想不出。这样一间厨房足可以做一家大饭店的操作间,太大,太奇怪。
主要是勺子太大。
从厨房中走出,到二楼,又到三楼——那里主要是一些关于诗人的各种图片,它们悬满了墙。我没有看到心里去。我好像还在想着那把大勺子。它是铜的,平底,勺柄极长。我就是弄不懂它是做什么用的……人的一生无非是“取一勺饮”,而对于像歌德这样的天才,其勺必大。这样一想,似乎倒也明白了。
关于诗人的全部故事,我所知道的一些故事,都在这个时刻从脑际一一划过。回想他那两卷回忆录《诗与真》,还有他与那个年轻人的谈话录(爱克曼《歌德谈话录》),感受着一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他在魏玛宫廷任过显赫的官职,一度迷过光学研究。长篇短篇戏剧样样皆精,一部《浮士德》写了几十年……是的,他像所有人一样,只是一个过客,只是“取一勺饮”。然而他的“勺子”真的比一般人大上十倍二十倍。
关于歌德,有一段话我们是耳熟能详了。恩格斯曾这样说:“在他心中经常进行着天才诗人和法兰克福市议员的谨慎的儿子、可敬的魏玛的枢密顾问之间的斗争;前者厌恶周围环境的鄙俗气,而后者却不得不对这种鄙俗气妥协,迁就。因此,歌德有时非常伟大,有时极为渺小;有时是叛逆的、爱嘲笑的、鄙视世界的天才,有时则是谨小慎微、事事知足、胸襟狭隘的庸人。”
在法兰克福的歌德之家,我们能够很具体地理解恩格斯的这段话吗?在他的故居中,徘徊于诗人的物品之间。突然,上一个世纪的特异气息浓烈地涌来……
(文章有删改)
22、本文在写作上有何突出特色?请结合文本,谈谈它对你的写作有何启示。(6分)
答案:主要是以小见大的手法。
启示主要有两点。①要善于观察,注意从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物,寻找最佳的切入点。如本文对歌德故居中的炊勺的发现。②要精于思考,学会从具体事物中发现和发掘深刻的意蕴,就像作者从炊勺中看到了歌德的非同一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