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车主、驾驶员保证书
校车车主、驾驶员保证书
为了确保乘座校车学生的安全,真正做到让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作为校车车主和驾驶员,我向交警部门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提高认识,规范校车运营,提升安全保障。
二、按时参加市政府、交警队、学校及其它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按时参加了相关安全会议。
三、遵守行车安全法规和有关确保安全的规定,出车前、停车后,要检查灯光、制动系统、灭火器、三角牌是否齐全有效;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开车时,不接打手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嚣要接打的,要将车体在安全地方接打。
四、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以后,要迅速把学生安排到安全地带,在车后50米至150米之间放置故障标志牌,并向交警部门报警。
五、按时投保交强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六、车上配备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带。
七、行车过程中需要左转弯时,避让正常行驶的直行车辆,在确保安全后再转弯。
八、遇有天冷路滑时,缓速慢行。
九、注意学生上下车的安全,帮助学生安全横过马路,并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指导。
十、主动接受学校监督管理,与学校做好乘车学生的交接。
十一、保证有专职A票司机,不非法驾驶。
十二、保证有乘务员跟车,确保学生安全。
十三、保证不超员。
车牌号:
保证人签字(车主):
联系电话:
保证人签字(司机):
联系电话: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