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工作意见(2)
(六)培训测评相结合,抓好考核工作
到2022年11月30日前,原则上所有校(园)长、教师、教辅及教研人员都必须参加学习、测评与认证。参与线上研修并且成绩合格的,方有资格参加学校能力提升工程2.0应用能力测评,各学校根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规范》要求,对教师提交的测评证据进行评价。测评结果,学校可作为教师树先评优的依据,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对各学校的测评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考评。
三、推进计划
提升工程一年完成,以整校形式推进。2021年12月1日前,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启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2022年11月30日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通过在线学习和实践应用,完成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培训。
(一)第一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
1.试点先行。遴选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较好、学科信息化教学应用普及率高、积极性高的学校,申报市试点校,参加市级培训。
2.制定规划。开展调研,出台意见、实施细则等。
3.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本县的提升工程2.0推进工作。
4.组建县级信息化培训指导团队。
(二)第二阶段(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
1.总结试点学校提升工程2.0培训的实施经验,积极推广优秀案例,为全面推进全县教师提升工程2.0培训打好基础。
2.指导各学校制定本单位规划及提升工程2.0的实施方案。
3.完成提升工程2.0县级指导团队培训。
(三)第三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
1.网络研修:学校充分利用“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的网络视频课程资源,每位教师学习内容不少于25学时。
2.校本实践:本次提升工程以校本研修作为实践应用的主阵地,每位教师的应用实践不少于25学时。各学校要积极采用教学案例研讨、课堂实录分析等实践应用形式,完成信息化教育教学校本研修活动。参训教师以选学的3个微能力点要求,提交测评证据,学校对教师提交的测评证据进行测评。
(四)第四阶段(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
1.对学校的2.0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2.总结经验,推广成果。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推动理念更新、教学模式变革和教育服务转型。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
为保证提升工程2.0顺利实施,成立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提升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统筹管理。县教育和体育局教学研究室、财务科、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中心、职业教育科、信息中心、电教站负责提升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经费保障、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各学校是提升教师全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学习与实践基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制订本校信息化发展目标和规划,组织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线上学习和线下实践应用,做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为教师创造良好条件,促进每个教师在日常课堂教学中有效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
(二)保障经费
县教育和体育局将筹措专项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保障培训指导团队培训及工作开展,支持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各中小学要统筹融合多方资源,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所需经费可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5%的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三)注重协作
县教育和体育局建立定期研讨机制,加强培训、教研与信息相关科室的交流与合作,跟进并解决提升工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各学校建立由校级领导、教师教育管理系统校级管理员、信息(电教)中心负责人和学科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组成的校级信息化引领团队,建立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管理机制。探索形成县、校两级融合创新机制,推进校级信息化引领团队与县级培训、教研队伍的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