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资助工作总结(3)
3中庄中学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下和相关人员的努力,悦庄一中的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完成。为进一步完善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总结了工作。
本学期享受资助的类型有住宿生生活补助金,共106人。学校召开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校设专门工作人员对低保证、残疾证和减免申请逐个审查,并向咨询人员耐心细致地说明政策;完成了困难学生的认定;并进行各项资料的整理汇总,及时上报审批。
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经验
(一)领导重视,政策学习到位。
20XX年为使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下设办公室(政教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统筹学校资助工作。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本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主评议工作。学校成立以包级主要领导任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年级认定工作组,负责对本年级各班推荐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年级层面的认定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副主任,班主任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认定工作组,负责学校层面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开学初,学校通过公告栏进行资助政策的宣传。召开校委会。安排部署工作;召开班主任会,安排部署困难学生的申请、调查、认定工作。争取做到人人清楚,个个都能向学生进行解释,特别是班主任必须向学生说明清楚资助的范围、要求和程序。
(二)统一确立认定标准
各班级在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人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确立了以下认定的基本条件:
(一)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二)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三)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五保户、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四)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五)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六)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七)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各班可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将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学生比例按2:5:3的比例评定。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没有列入贫困生范围: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3)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4)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6)有其他重大违纪的同学。
(三)严格认定程序,确保工作实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1)学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年级认定工作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2)向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如实填写《沂源县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村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需重新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本文认定标准的基本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评议,按照比例确定本班级困难学生资格,报年级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5)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了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6)各年级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7)各年级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公告栏的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年级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年级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做出调整。
(8)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年级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四)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
我们保留了往年的学生资助名册,重视贫困生档案的建设。贫困生档案是学校发放助学金以及进行党员访问百名贫困生活动的参考依据。同时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上我们也会对这些贫困生多一些关爱和帮助。
二、对下阶段工作的思考
回顾本学期的学生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有些学生和老师还是不够清楚资助的政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在校贫困生人数也在增多。近年来,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坚持以学生为本,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积极采取多种有效的资助措施,使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更加人性化和规范化。
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下和相关人员的努力,悦庄一中的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完成。为进一步完善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总结了工作。
本学期享受资助的类型有住宿生生活补助金,共106人。学校召开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校设专门工作人员对低保证、残疾证和减免申请逐个审查,并向咨询人员耐心细致地说明政策;完成了困难学生的认定;并进行各项资料的整理汇总,及时上报审批。
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经验
(一)领导重视,政策学习到位。
20XX年为使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下设办公室(政教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统筹学校资助工作。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本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主评议工作。学校成立以包级主要领导任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年级认定工作组,负责对本年级各班推荐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年级层面的认定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副主任,班主任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认定工作组,负责学校层面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开学初,学校通过公告栏进行资助政策的宣传。召开校委会。安排部署工作;召开班主任会,安排部署困难学生的申请、调查、认定工作。争取做到人人清楚,个个都能向学生进行解释,特别是班主任必须向学生说明清楚资助的范围、要求和程序。
(二)统一确立认定标准
各班级在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人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确立了以下认定的基本条件:
(一)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二)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三)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五保户、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四)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五)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六)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七)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各班可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将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学生比例按2:5:3的比例评定。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没有列入贫困生范围: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3)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4)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6)有其他重大违纪的同学。
(三)严格认定程序,确保工作实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1)学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年级认定工作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2)向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如实填写《沂源县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村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需重新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本文认定标准的基本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进行评议,按照比例确定本班级困难学生资格,报年级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5)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了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6)各年级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7)各年级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公告栏的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年级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年级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做出调整。
(8)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年级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四)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
我们保留了往年的学生资助名册,重视贫困生档案的建设。贫困生档案是学校发放助学金以及进行党员访问百名贫困生活动的参考依据。同时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上我们也会对这些贫困生多一些关爱和帮助。
二、对下阶段工作的思考
回顾本学期的学生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有些学生和老师还是不够清楚资助的政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在校贫困生人数也在增多。近年来,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坚持以学生为本,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积极采取多种有效的资助措施,使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更加人性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