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中心上半年公路工作总结(2)
四是抓好公路安全处置工作。依照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求,兴隆店子路口新增路侧护栏84米,日定线板泉路口北侧拆除中央护栏16米,莒阿线板泉路口东侧拆除中央护栏240米,西侧拆除中央护栏200米,南侧拆除中央护栏170米,预制辅道水泥混凝土路面(20cm)491.61平方米,板泉小学路口东侧拆除中央护栏10米,西侧拆除中央护栏4米,预制辅道水泥混凝土路面(20cm)66.49平方米,累计投资50万元。
三、公路保护
一是落实公路保护职责,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严格落实公路保护巡查管理办法,持续强化公路保护巡查管理,联合各方创新巡查方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破坏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做公路路产路权的守护神。上半年,共实施公路保护巡查35000公里,查处公路保护事案47起,共计收取赔偿费266746元。
二是深化与交通综合执法、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持续增强路产路权的保护力度。县公路中心不断深化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公路路产路权保护执法的长效机制。路巡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信息,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实时共享,并由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处置该违法行为。上半年共开展了6次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整治活动,累计出动公路保护人员30人次、公路保护巡查车辆10台次,交通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查扣挖掘机4台次,装载机4台次。我中心不断增强公路保护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思想认识转化为行动自觉,上半年共累计发现并处理了5起私开平面交叉道口、6起未经许可擅自穿越公路埋设管线、2起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水管、6起未经许可擅自在公路桥梁上敷设管线和6起未经许可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违法行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就涉路工程许可事宜,6次来函征求我中心意见,我中心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本着依法依规、相互支持、平等协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密切配合相关各方现场查勘,依据相关公路法律法规要求出具意见,并4次参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的涉路工程专家评审会。截止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和县行政审批局对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穿越国省道项目进行了行政许可,我中心收取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26200元,已全部上缴市财政专户。
三是积极作为,助力重点工程建设。G518至临港段建设项目作为我市市域快速干线公路网建设的重点工程,全力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就是县公路中心工作的“大局”。紧紧围绕大局找准位置,发挥作用,把公路保护工作放到这个大局中去思考、定位、谋划、执行是公路中心秉承的一贯原则。原油、天然气管道:5月份,将《征求G518日定线界至长深高速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与原油、天然气管道交叉关系意见的函》,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和邮寄等方式分别送达给4家原油、天然气管道单位。目前,4家单位都进行了复函。供水管道:与水发润鑫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到市公路勘察设计院,通过坐标比对,确认了供水管道与G518日定线界至长深高速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的位置关系。燃气管道:详细摸排G518日定线界至长深高速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与燃气管道交叉、并行关系。目前,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中油一达燃气有限公司已经分别将摸排结果报送至我中心。电力线路:通过坐标比对,发现县供电公司沭河()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外电源35kV线路与G518日定线界至长深高速东互通立交段改建工程存在位置重合。经多方沟通并经县政府协调,该电力线路建设方已停止施工并同意更改位置。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公路保护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深入一线,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为公路工作创造宽松的舆论氛围及和谐的社会环境。上半年,结合治理打场晒粮工作,公路中心组织公路保护人员在S314线、S225线等公路沿线镇街驻地,设置宣传点,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并详细讲解公路方面的法律法规3次。与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了公路路域环境集中宣传活动2次,共出动交通执法车辆4台次,宣传车2台次,公路保护巡查车4台次,交通执法人员10人次,公路保护人员15人次。针对日定线、涛汤线和莒新线公路两侧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广告牌等行为进行了集中宣传活动。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五洲广场发放《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同时在日常公路保护巡查中,对沿线占路摆摊经营点、加水点进行安全说服劝离教育,发放各类宣传材料,现场对当事人宣传讲解法律法规,起到了家喻户晓的效果,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