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取信于民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法令包括如下内容:打破土地上的纵横田界,承认土地私有、买卖自由,奖励耕种,建立县制。但商鞅担心老百姓不按新法做。为取信于民,就在国都咸阳的南门外,立起一根三丈的木柱子,命官吏看守,并且下令:谁将此木搬至北门,赏黄金10镒(古20两为一镒,一说24两为一镒)。当时围观的人很多,但是大家一是不明白此举的意图,二是不相信有这等好事,所以没人敢动。
商鞅闻报,心想:百姓没有肯搬立木的,可能是嫌赏钱太少了吧。
于是他又下令,把赏钱增加到50镒。听了新的赏钱数目,老百姓更怀疑了。但重赏之一必有勇夫,没出三天,就有一个不信邪的壮汉,把那木柱扛到了北门。
商鞅立即召见了搬木柱的人,对他说:“你能听从我的命令,是个好百姓。”立刻赏他50镒黄金。这消息不胫而走,举国哄动,大家都说商鞅有令民必行,有赏必信。
第二天,商鞅即公布变法令,虽然新法遭到一些贵族特权阶层的反对,但新法在秦国终于得到顺利实行。
商鞅闻报,心想:百姓没有肯搬立木的,可能是嫌赏钱太少了吧。
于是他又下令,把赏钱增加到50镒。听了新的赏钱数目,老百姓更怀疑了。但重赏之一必有勇夫,没出三天,就有一个不信邪的壮汉,把那木柱扛到了北门。
商鞅立即召见了搬木柱的人,对他说:“你能听从我的命令,是个好百姓。”立刻赏他50镒黄金。这消息不胫而走,举国哄动,大家都说商鞅有令民必行,有赏必信。
第二天,商鞅即公布变法令,虽然新法遭到一些贵族特权阶层的反对,但新法在秦国终于得到顺利实行。